要想富,先修路!
城市道路作为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框架,不仅满足于为市民的出行提供便利,还丰富了道路内涵、赋予新的使命和任务,成为认识城市、了解城市、引领城市的发展方向,提升城市亲和力。
近日,固原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《划拨新材料产业园规划路(西干渠-开创路)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》,具体详情如下:
你局《关于划拨新材料产业园规划路(西干渠-开创路)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》(固自然资发〔2024〕33号)收悉,经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,现批复如下:
同意将位于固原市原州区头营镇南屯村(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),四至为:东至头营镇南屯村、南至储备土地、西至开创路、北至宁夏电力六盘山电厂2×1000MW机组扩建工程、储备土地。
占地面积2.5678公顷(合38.52亩),划拨给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,用于新材料产业园规划路(西干渠-开创路)建设项目,用地性质为城镇村道路用地,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。
请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划拨用地手续,自批准之日起,满2年不动工建设的,将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。
该项目的建设可以有效改善产业园的基础设施,进一步改善人居出行环境,增强其为固原精细化园区发展服务能力,提升城市化水平,完善城市与周边道路的连接。